Dec 19, 2023新聞訊息
[公告]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
主旨:訂定「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」,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。
依據: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環境部112年9月27日環部空字第1120102197號核定函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目的:為提升桃園市(以下簡稱本市)空氣品質、維護市民健康,特劃設本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。
二、管制範圍:本市劃設下列路段為管制區(如附圖)如下:
(一)中華路及中山路:忠孝路口至龍祥街口間道路。
(二)龍壽街:中山路至龍泉二街口間道路。
(三)永豐路:中華路至國聯街口間道路。
三、管制措施:凡中華民國95年9月30日(含)以前出廠之柴油大客貨車,全時段禁止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。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在此限:
(一)取得稽查日(含)前一年內,排煙檢測合格紀錄。
(二)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或其他經本市同意之車輛。
四、罰則:違反本公告行駛於空氣品質維護區之車輛,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。